2008年10月13日 星期一

消費者才是王道

消費者才是王道
現在你知道了:人們一直在談論你,現在也在談論你。你要參與談論,還是置身事外、任由他們去說?從現在開始,做任何廣告決定,都必須有一個新人參與:消費者。現在的信息已不是由廣告公司、媒體主管和記者控制。掌握真正傳播力量的實際消費者已加入談論,而且他們的聲音淹沒了傳統媒體。一個消費者的聲音,到最後會遠比任何廣告造成更大的衝擊。
這裡有件怪事:沒有什麼比一個擁有部落格的毛頭小子威力更強大。看Google怎麼處理這種情況。有個顧客在尋找有關你的資訊,《紐約時報》只有一篇相關報導,而Google只有一個連結能夠顯示這篇在去年發表的文章(事實上,這種搜尋通常毫無所得,因為《紐約時報》大部分文章都有鎖碼保護,根本不會在Google搜尋顯現)。但是,Google會提供幾十篇關於你的部落格評論。這些出現在搜尋網頁最上面的文章,幾乎任何人都可以寫。搜尋引擎很喜歡部落格,而且部落格的數量遠多於報紙。許多由消費者發表,完全沒有經過修改的短評,引起的注意遠超過所有傳統媒體所能達到的程度。口碑會淹沒宣傳廣告、媒體和新聞報導。這種傳播力量從媒體轉移到消費者的演變,可以追溯到一些具有轉化作用的新現實:消費者集體參與、消費者意見廣泛散播、舊式媒體與口碑混雜。
最重要的是:口碑已經成為大眾媒體。這種情況是這樣發生的。集體參與:大家瘋狂的發表評論從亞馬遜網路書店第一次要求你發表評論,從eBay網站第一次讓你為賣主評分,我們就變成了安樂椅上的批評家社群。分享意見已從朋友之間的閒聊,變成當今文化密不可分的一部分。
當然,口碑向來存在,只是現在已成為我們日常生活很活躍的一部分。事實上,根據丕優網路研究機構的研究,在網路上評鑑產品的已有4400萬人。僅只畢茲瑞特(BizRate)這個評鑑網站,每個月就接到超過100萬份新的評論。每一個大城市都有網站,讓大眾承包商、餐館、商店和其他各種事物的評論。還有數以百萬計的人自己寫部落格、參加聊天室,以及閱讀別人的意見。1995年秋天,自從亞馬遜網路書店開始在網站上公布顧客的評論,已有幾十個大網路零售商店,以及無數分享消費者意見的評論產品專門網站跟進,對幾乎每一種想像得到的產品和服務的口碑,提供極大量廣泛的永久紀錄。
但是,網路下的口碑更活躍,而且向來如此。我們每一個人買東西之前,都會與朋友或家人談論。我們到商店之前,都會先徵求朋友的意見。每一個人都會發表他們對你的企業的看法,不管有沒有人詢問或想聽。像我一樣的人現在不只每一個人都在評論每一種事物。我們不再像以前那樣仰賴專業評論家的意見。我們不再只買《消費者報導》,根據它的建議買哪一種爐子;我們不再遵照羅傑.艾伯特(Roger Ebert)的影評看電影。相反的,我們聽朋友的意見。這些成千上萬的朋友在網路上發表評論、擁有自己的網址,不斷告訴我們他們喜歡什麼,受不了什麼。接連不斷的民意調查,包括艾德曼信任測量(Edelman Trust Barometer)的民調,在詢問消費者他們通常向誰徵求意見時,發現大家異口同聲的表示:像我一樣的人。我們信任像我們一樣的人的意見,遠勝過任何別人的意見。因此,公司企業居然還花錢找演員做廣告,實在很奇怪,因為我們寧可聽真實的人的意見。許多評論網站正助長這種對真實的人的信任。亞馬遜網路書店會特別強調願意用真名發表評論的人。其他網站更讓你對評論者評分,提供口碑的口碑。要見到每一個發布評論的人根本不可能,可是大家都聽到、也接受他們集體的聲音。網路商店藉著提供許多像我們一樣的人的集體意見,助長這種趨勢。
我們不認得每一個在網路上發表評論的人,可是我們能夠信任一大群人的意見。要不理會139項負面評論很難,正如400份好評可能表示某個東西真的很好。即使你認為專家的意見比外行人的意見有分量,你仍無法不理會浪潮般的批評或讚美。如果這還不夠,幾乎所有發表顧客評論的網站,都會為我們分析和總結這些資料。我們甚至還沒有進入描述產品的網頁,就知道這個產品平均得到幾顆星。任何行銷人員都無法漠視一個事實:市面上有許多「像我一樣的人」,而且這些消費者正與大家分享自己的感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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